隨筆
自己做了一件是多麽愚蠢的事情
於公謹
很多時候,很多人都覺得自己是比別人聰明的;所以,很多時候,他們都會認為自己做的事情,別人並不知道對和錯,也不可能會分清對和錯,就可以把錯的說成是對的,而把對的說成是錯的。其實,很多時候,其他人都知道這裏麵的問題,都知道這些人做了什麽,隻是不願意說出來,或者是並不願意指出來;當然還有,其他人是因為看到對方是當官的,或者對那些自以為是的人有所求,就不想說出來。其結果就是,做了蠢事的人,自以為是地認為別人並不知道,就像是一個跳梁小醜一樣,顯示著自己“過人”的才智,卻不知道他自己的愚蠢,也不知道自己把自己的醜陋的一麵,一幹二凈地坦露在別人的麵前。
這是誰的恥辱?如果是原來,自己也會指出來,也會告訴這樣的人。後來,經歷的事情多了,就知道這樣的事情,其實指出來是完全沒有必要的,因為這麽做的人,未必不知道別人知道他所做的一切,隻是自以為是地認為別人不知道而已;還有,他認為自己比別人聰明,而且是聰明很多,因為他“不讓”別人比自己聰明,也不想讓別人聰明;如果告訴了他,他不但不會感激,而且會很記恨告訴他的人,原因在於,他不可能會再裝作聰明人了。這就是是現實,也是事實中存在的;所以,就讓這樣的人聰明下去,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可是,問題在於,很多時候,繼續是想要讓這樣的“聰明人”繼續聰明下去也是不可能的,因為很多事情,都必須是這樣的聰明人作出決定的。畢竟做錯事情,而且是很大錯誤的,必須作出修改的。這很有可能會是自己操心操多了的結果,因為完全可以繼續裝作不知道,完全可以把這件事情忘記,完全可以裝做智力和這樣的人一樣,就可以了。而指出錯誤的結果是,自己讓這樣的人發現了他們自己的愚蠢,而且是智力低下的錯誤;正因為是智力低下的錯誤,所以,這樣的人,很有可能會記恨的,也會很有可能會仇視著告訴他們的人;還有,很有可能會告訴別人,這件事情是因為告訴他們的人的錯誤,所以才會這樣。
不用說別的,我自己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。
事情的起因是,領導給別人捎蘋果,就招來了原來經常給單位年底分東西的人,也就是關係戶。如果不是關係戶,沒有一定的關係,單位也不可能會把他家的東西拉來分了。單位分東西的時候,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沒有人會管這件事情的,也沒有會關心分東西的分量是否夠。問題在於,領導是給別人捎蘋果的,而不是分蘋果的。原來就有人稱過蘋果,一箱十公斤的蘋果,最後分到手裏隻有六公斤、五公斤,這還要算上皮重的。而這樣的人,一旦養成了習慣,就不可會夠稱。於是,自以為做了好事的我,出於好心告訴領導,原來蘋果的重量。而沒有想到得是,領導稱完蘋果,果然是不夠稱的,就告訴了關係戶;同時告訴了關係戶,是我告訴他的。
我一直都被蒙在鼓裏。直到有一天,這個關係戶不經意之間就說漏了這件事情,我才知道,原來領導已經把我賣了。唉,從這一件事情我才知道,自己做了一件是多麽愚蠢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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